3月7日,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的一份大会发言大胆倡议:鼓励已婚女职工退出工作岗位,返回家中相夫教子、操持家政。持此观点的王贤才委员还于6日向大会提交相关提案,建议修订《婚姻法》时明确,夫妇只有一方工作的,家庭财产应强制视为夫妇共有财产,以此保障“回家妇女”的权利。
王贤才委员说:“男女平等不是一个狭隘的概念,男女有别、男女分工不同是社会进步的表现。”他主张,凡是妻子辞去工作从事家政的,丈夫一方的单位应给付1.5倍的工资,即“丈夫的工资+妻子的一半工资”。
王玉珏委员则对鼓励“妇女回家”的提法坚决反对!她表示,如果让妇女回家,建国以来倡导的男女平等就白费了,是历史的倒退。妇女没有经济地位,其他权利就无从保障,就会任人宰割。她还告诉记者,她和其他几位委员正在撰写一份提案,
建议政府帮助下岗女职工重新就业。
(《中国妇女报》2001.3.8)